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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修订及宣贯计划表》,由全国铁路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铁路专用长度分技术委员会归口的《铁路机车车辆轮径量具 第1部分:轮径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铁路机车车辆轮径尺(以下简称“轮径尺”)用于机车、车辆、动车组和地铁列车车轮直径和轮径差的测量,轮径尺分为标尺式和数显式。
本规程是对 JJG1081.1-2013《铁路机车车辆轮径量具 第 1 部分:轮径尺》进行修订。目前动车组和客车用车轮制造公差带宽度一般为 4mm,在计量三分之一原则和示值独立性的基础上,调整动车组和客车用轮径测量器示值误差要求。
轮径尺尺身为圆弧形,且尺寸较大,轮径尺示值易随尺身受力情况发生变化,为保证轮径尺使用中的稳定性,增加轮径尺尺身刚度要求。
轮径尺测头中心至定位面的距离原规程要求首检为 70mm±0.2mm,后续为 70mm±0.4mm。当测头中心至定位面的距离小于 70mm 时,轮径尺测量结果偏大,且一般情况下大于 0.01mm,而车轮直径公差要求为正偏差。为保证车轮制造和检修质量,将轮径尺测头中心至定位面的距离要求改为首次 70.0 mm~70.2mm,后续 70.0 mm~70.4 mm。
轮径尺主要技术指标的制定均为满足检修需求,结合目前使用状况而确定的,采用了经济、稳定可靠且符合量值传递要求的测量方法。
相对于 JJG1081.1-2013,除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对轮径尺进行编写外,其他主要变化内容包括:
——修改测头中心至定位面的距离要求;
——增加尺架刚度要求及检定方法;
——修改动车组、客车用轮径尺示值误差要求;
——增加校对杆实际值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修改示值变动性要求为重复性要求及相应测量方法;
——标准器及其他设备中删除轮径尺检具,增加测力计。
本规程适用于铁路机车车辆轮径尺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依据JJF 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本规程在组织架构上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以及附录等内容。
通用技术要求:1.轮径尺表面不应有锈蚀、碰伤、毛刺、镀层脱落及影响计量性能的其他缺陷。数显类轮径尺显示应清晰、完整、无黑斑和闪跳。2.测微装置(包括测力装置)为轮径尺的必备装置。标尺类轮径尺标尺标记应刻至标记面的边缘,标记和数字应清晰、均匀。3.轮径尺的适当位置应标有制造厂名(代号或商标)和出厂编号。4.后续检定不应有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计量器具控制:轮径尺的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检定结果的处理:经检定符合本规程要求的轮径尺发给检定证书,证书中应给出校对杆长度实际值和相应不确定度;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轮径尺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本规程适用于铁路机车车辆轮径尺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